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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健 King Chan
2020-08-11 13:53:36
黎智英案舉世矚目

壹傳媒(282) 主席黎智英昨日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被捕。他將可能面對的, 是在國內受審, 和終身監禁的刑期。同日壹傳媒(282)的股價大升3倍, 令黎智英的身家暴漲。

國家安全和新聞自由實際上不一定相對立。相反, 國家安全應該更能保障出版自由, 就如基本法中所保證的一樣。因此, 昨日警方派出大批警力包圍「蘋果日報」, 成為轟動國際的事件。黎智英及其二子, 和其他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高層被捕。

傳媒拍下的畫面, 極具震撼性。這將會考驗香港作為一個自由開放社會, 和法律制度的實力。無可否認, 國安法在香港各有支持和反對的聲音。它應該要照顧到香港人原有的各種自由不受影響。但現在, 有很多人會認為國安法確實在考驗香港的新聞自由程度。

警方在現在檢走大批證物。「新聞自己之死」是一個十分煽情的說法, 畢竟壹傳媒(282)和黎智英是否就等於香港的新聞自由, 大有商榷的餘地。尤其是昨日的行動, 從時間上來說, 大有向美國示威的意味 – 就在美國宣佈制裁11位本地和國內官員之後。因此, 這是中美之間的角力, 多於香港的新聞自由是否受到威脅的問題。負責行動的高級警司李桂華亦明言, 新聞的編採和內容亦不是警方的調查範圍。

這是國安法實施後, 最受注目的一個案件。它所反映的, 不單是一個傳媒大亨或其集團日問題, 而是香港的司法獨立, 和國安法如何在香港實施的問題。現在對警方的考驗, 是能否拿出力的證據, 去佐證昨天高調的拘捕行動是有必要的。公眾在看到證據之前, 不必妄下定論。這將會是一場舉世矚目的官司。

因此, 我認為此案不應進行閉門審訊。相反, 應該在陽光之下, 進行公開、透明、公平的審訊, 以釋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之疑慮。香港應該享有新聞、出版和言論的自由, 同時也應保障國家的安全。

經過昨日的大手成交, 不排除壹傳媒(282)的股權結構已經發生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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