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條例草案將會指明便利北都發展的6個政策範疇,並且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就該6個範疇訂立附屬法律,讓政府可以因應北都的發展需要因時制宜,在有需要時靈活調整落實細節。條例草案將只適用於北都,因應需要,部分措施亦可以只適用於北都內的指定範圍, 甯漢豪指,有關6個範疇包括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收地補償、促進工程創新和提質、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和要求、便利和規管跨境要素流動、以及為指定地區成立法定機構。其中在簡化城市規劃程序方面,政府建議容許申請人透過更簡單和快捷的規劃程序,申請改變北都指定範圍內的土地用途或放寬發展參數或要求,將原本通常需要最少9個月的流程,縮短到2個月。 甯漢豪指,為減少政府就仍未支付的收地補償所衍生的利息支出,政府建議訂明,如果前土地業權人未能在3個月的限期內,接納暫支的款項,這筆暫支的款項限期屆滿之後,將不得再滋生利息。 甯漢豪指,政府早前已經進行為期大約2個月的公眾諮詢,社會普遍支持為加快北都發展訂立專屬法例。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條例草案,爭取今年內通過。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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