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空氣相關規例立法建議。政府建議修訂《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第311W章),收緊22類受規管建築漆料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限值,並將管制範圍擴展至七類清潔產品;以及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第403章)制定附屬法例,進一步管制氫氟碳化物(HFCs),分兩階段逐步禁止高全球升溫潛能值(GWP)產品的進口、生產及供應。 香港地球之友認為,有關建議有助從源頭減少臭氧前體物及高全球升溫潛能值溫室氣體排放,對改善本地及區域空氣質素、保障市民健康,以及推動香港低碳轉型均具正面作用。 (BC) #香港地球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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