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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5:06:08

首宗家屬被控「23條」案郭鳳儀父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判囚8個月

據本港媒體報導, 被國安處通緝、指為潛逃者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取消為女兒購買的保單以取得結餘,成為首名家屬被控以「23條」,早前被裁定「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罪成,還押至今天於西九龍法院判囚8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案件性質及罪責嚴重,郭賢生的行為令女兒潛逃期間有機會動用相關資金,增加她拒絕回港受審的機會,難以達致防範制止危害國安行為的目的,但考慮涉案金額源自被告多年支付的保費,情況特殊,終判囚8個月。鄭念慈又稱,本案量刑不存在辯方所稱「連坐」或「集體懲罰」,更與被告是否潛逃者親屬完全無關。控罪目的顯然防止任何人處理潛逃者擁有及或控制的資產,從而達致懲治潛逃者的目的,令他潛逃期間,無人可以處理其資產,而條文無限制資金定義只能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換言之是針對「所有資產」。 鄭念慈形容本案性質嚴重,雖然被告無直接做出危害國安行為、女兒對涉案保單沒多加理會,因處理其保單而選擇返港機會很微,但量刑要顧及控罪目的,即無人可以處理潛逃者資產。 (SY) #國安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