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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敦敬 Lawrance Wong
2021-12-17 17:59:52
居屋高紅利是合理的因果

剛剛看到新聞報導: 「有消息指房委會將加開會討論新一期居屋選址及收緊轉售限制」,我對於轉讓限制是沒有反對意見的,但希望房委會不要因為近期很多人認為居屋禁售期短而覺得有人炒樓獲利,因而要將轉售限期加長的話,我是感到啼笑皆非的!

我認為香港人不應該將精力放在這些感受上,居屋業主轉讓獲利令人不快?很多人忘記了這些獲利者根本不是炒家,他們買居屋是有身份限制的,基本上,他們是資助房屋政策的受資助者,如果他們是合資格的話,在機制上他們算是一個弱勢社群,否則不需要受資助!給一個弱勢社群賺錢有甚麼問題?房屋政策除了是為市民的居住提供安全網之外,其中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分配社會財富和機會,在市場獲利方面,給受資助的草根分得更多,不是更好的政策嗎?何況買居屋的人一樣要冒風險!一樣要付出努力去儲蓄首期!一樣要供樓!

有賺錢就等於炒家?不對!是否炒家是在乎角色、動機和行為綜合去看,不是單憑結果去看!我們不可以因為有些人覺得酸溜溜,於是就提倡收緊轉讓!市民有錯誤情緒就去滿足,那就浪費了我們很多時間和精力了!居屋賺大錢有兩個原因,一就是大市樓價本來就是不斷上升!另一方面,就是因為政府要滿足市民的需要,釐定的折扣加大了!折扣加大令將來賺多了是市場必然的因果,居屋要處理的問題就是不應該讓太高收入的家庭,例如月入6.6萬元的家庭入閘抽居屋,這些家庭的收入可以用「林鄭Plan」買到嘉湖山莊大三房!太多人抽籤只會共輸的,全部人也機會渺茫,而最需要的就是月入介乎2萬元至4萬元之間的受眾者(不合乎資格申請公屋也未有能力於私樓市場置業)得到的只是絕望。

政府千萬要面對問題的重點,不要純粹滿足民粹因此加長轉售期,那麼我們就浪費了精力兼沒有處理到問題,《國安法》辛苦得來的安定環境,我們就糟蹋了,而加長轉售期等於減低轉流率,即是將本來限期之後可以流出來的放盤量推遲到更長之後才推出,這是減少市場供應的傻決定,對既得利益者包括資深投資者的筆者來說,都是繼公私營房屋的七三比分帳後的另一個天大喜訊,樓價又怎會不升呢?對於贊成推遲轉售期的朋友來說,我要提醒你們的就是:推遲轉售期只會令到本來想早賣出的業主被迫賺得更多,因為樓價利益是複式計算,這個是在過去十年樓市辣招效應反映得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