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公布擬定細則,落實限制大型機構投資者購買獨棟住宅的法例。根據今年夏天通過的住房法案,持有或控制350間或以上獨棟住宅的機構投資者,由明年1月7日起原則上不得再購入相關物業。 財政部表示,新規旨在提高住房可負擔能力,讓更多家庭有機會置業。同時,當局為「興建後出租」及「翻新後出租」等項目提供豁免安排,以避免影響房屋供應。 財政部承認市場準備時間有限,將就規則公開諮詢30天。有批評認為,限制大型投資者入市,可能削弱發展商及投資機構的參與意欲,不利增加住宅供應。 (ST)
<匯港通訊>
美國財政部公布擬定細則,落實限制大型機構投資者購買獨棟住宅的法例。根據今年夏天通過的住房法案,持有或控制350間或以上獨棟住宅的機構投資者,由明年1月7日起原則上不得再購入相關物業。 財政部表示,新規旨在提高住房可負擔能力,讓更多家庭有機會置業。同時,當局為「興建後出租」及「翻新後出租」等項目提供豁免安排,以避免影響房屋供應。 財政部承認市場準備時間有限,將就規則公開諮詢30天。有批評認為,限制大型投資者入市,可能削弱發展商及投資機構的參與意欲,不利增加住宅供應。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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