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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4:11:24

尹錫悅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一審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的案件,當地法院一審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 根據南韓《公職選舉法》,一旦因違反《公職選舉法》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罰款100萬韓圜以上者,其當選即屬無效,應退回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的競選費用。其中,總統選舉中由政黨推薦的候選人,競選費用補償由推薦的政黨負責退還。若尹錫悅在案件終審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罰款100萬韓圜以上,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黨須向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退還397億韓圜(逾2.12億港元)的競選費用。 特檢組指控尹錫悅2021年競選期間,先後否認介紹律師予前稅務官員,以及與夫人金建希會晤傳統薩滿教巫俗人士,惟調查證實兩項說法均屬虛構,相關言論有助穩定選情,檢方上月尋求法庭判囚2年。 (ST)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