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王大陸涉嫌透過黑白兩道取得他人個人資料,案件今日在新北地方法院判刑,王大陸和女友闕沐軒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各判6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警察劉居榮犯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4月;王大陸友人游男與黑幫頭目陳男違反個資法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 案件源於王大陸涉花360萬元新台幣(下同)找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安排逃避兵役,但陳志明因他案遭逮失聯,王大陸以為遭詐騙,尋求友人游男協助。游男去年2月聯絡時任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劉居榮涉以「協助北投分局偵辦員警洩密案」不實事由,登入警政系統查詢陳志明個資,並洩露給王大陸。 檢方另也查出,王大陸女友闕沐軒當直播主時,遭潘姓男子詐騙逾400萬元,因潘男入監服刑,王大陸、闕沐軒與游男在成立通訊群組「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欲向潘男的家屬討債。 游男便委託黑幫頭目陳姓男子幫忙,陳男再透過他人向地政士買來潘男的個資與其親友地址、電話等個資,游男收到後再回報到群組。 審理過程中,王大陸及女友均不認罪,2人表示未直接接觸陳男,也未指示陳男查找他人個資。劉男則坦承以不實理由登入警政系統,但針對洩密部分不認罪,堅稱是誤傳。 (WL)
<匯港通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