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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 11:09:12

英國建議修例授權警方中止破壞性示威活動

英國政府周一會向國會提出《公共秩序法案》(Public Order Bill)修訂方案,建議授權警方介入及中止可能導致破壞性影響的示威活動,如堵路、緩慢遊行等等,但有人權組織批評這是攻擊民眾遊行示威權利。 有關建議擴大對示威「嚴重破壞」的定義,容許警方在示威活動未有造成嚴重影響前,便介入並中止示威。警方可考慮同一組織連串示威活動的「整體影響」,而不是單看個別示威活動。 首相辛偉誠指,示威權利是民主的基本原則,但並非絕對,必須在個人和大眾權利之間作出平衡,強調不能容許少數人的示威活動,影響大部分民眾努力生活。 英國政府去年提出立法,處理導致交通受阻和癱瘓的示威抗議活動,並把干擾重要基建列為刑事罪行。 (ST)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