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試行放寬長達53年、限制民眾下午購買酒精飲品的禁令,為期180日,冀促進酒吧和便利店等的生意,以提振年底旅遊旺季經濟。 這項禁酒令1972年由軍政府頒布,禁止持牌場所在午夜12時至早上11時,以及下午2時至5時賣酒,以防公務員在辦公期間飲酒。 泰國皇室周二發公報,放寬讓20歲或以上人士在下午時段買酒,換言之,上午11時起至午夜12時都可買酒。當局同時延長顧客在夜店飲酒的時間至凌晨1時,將視乎效果決定是否長期實行。 新措施引來不少爭議,部分人擔心延長飲酒時間可能會加劇酒後駕車問題;而禁酒令本來亦存在灰色地帶,因為機場、部分娛樂場所和酒店早已獲豁免實施;亦有部分店舖私下在禁售時段販售酒精飲品,當局被批評打擊力度不足。 (ST)
<匯港通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