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製菜》(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合理界定預製菜的定義與管理範疇,規定了預製菜不包括:主食類食品、淨菜類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廚房製作的菜肴,上述食品均有其他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予以管理。 二是突出強化了對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劑的管理,要求除不得使用防腐劑外,還要盡可能減少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嚴控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做到非必要不添加。 三是強調了營養質量保持。標準要求熟制過程應避免過度烹飪,要採用先進技術或設備以最大程度保留原料的營養成分,減少營養成分損失,鼓勵在加工過程中控制烹調油、食鹽、食糖的添加量。 四是就有關消費提示作出規定。標準要求對預加工已熟製產品和預加工未熟製,及未完全熟製產品的食用方式作出明確標示,防止未熟製及未完全熟製的產品因加熱不充分引發食源性疾病,或過度加熱而影響產品營養品質及口感。 標準對預製菜的保質期也作出了具體要求,標準起草組在對200多家企業、超千款市售預製菜產品的「預加工方式—貯存方式—保質期」等參數進行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統籌考慮公眾期待、營養品質、風味口感和產業發展等因素,要求盡量縮短產品保質期,最長不應超過12個月。 (WL)
<匯港通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