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今日就提升上市機制競爭力的建議諮詢市場意見,香港交易所(00388)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同股不同權(WVR)投票比率從10比1擴大至20比1不會損害小股東利益。 她表示,20比1的條件是市值至少要達到400億港元,且要求其股東在上市的時候,持股至少有10%,持有的市值至少是6億股票,而且有一些額外的制衡,確保和小股東的利益一致。而同股不同權公司也不是普遍現象,截至2025年年底僅佔1.2%,而且同股不同權的公司都有遵守額外的投資者保障要求。 目前對於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及第二上市的公司的市值要求也較高,就算是調低門檻,其門檻都高於一般主板上市公司。 她表示,無論是證監會還是一些監管機構,關注的是有關保薦人申請文件的質量不是上市公司的質量。上市公司質量是每個市場繁榮的基礎,交易所推行上市改革,上市制度多元化,與保薦人市場高質量並無矛盾,過往改革經驗反映兩大目標可同時實現。 她表示,保密提交上市申請適用於所有公司,不過不影響透明度,文件的質素一直受到重視。這幾年都有一些保密提交的文件,但是都沒有影響到文件質素,而且保密遞交是在申請的時候不需要立刻公佈申請文件,但是在過聆訊之後還是需要儘早公布相關資料,因此不會影響市場透明度。另外,加强退回機制也可以加强透明度,如果有文件不達標,都會退回。 她還表示,此次也有不少東南亞的公司希望來香港上市,希望有關建議便利他們上市。 (JJ) #上市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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