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前主席易會滿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易會滿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易會滿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江蘇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副書記、行長,中國工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易會滿出生於1964年。其曾在工行任職長達35年;2019年出任中證監主席,躋身正部級幹部,到2024年2月被免職,官方當時未有說明原因。2024年6月,易會滿轉任中共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駐會副主任,直至2025年9月落馬。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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