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業務

能源及能量環球1142

主要業務

主要業務為從事持有位於俄羅斯聯邦(「俄羅斯」)之煤礦之開採及勘探權;及於大韓民國(「韓國」)進行買賣柴油、汽油及其他產品業務。

最新業績

截至2025年09月30日止6個月中期業績,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較去年同期 0.9億港元擴大至 14.1億港元。 每股基本虧損 0.3776港元。 不派中期股息。 期內,營業額下跌 8.4% 至 2.21億港元,毛利率增加 0.0% 至 1.5%。 (公佈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業務回顧 -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六個月止

買賣

於報告期間,於韓國有關柴油、汽油以及相關石油產品及服務的買賣業務是本集團營業額的主要貢獻來源。石油及液化天然氣為能源市場的主要產業,並作為全球主要燃料來源而在全球經濟中擔當重要角色。報告期間內,以色列與哈馬斯的軍事對峙、俄烏軍事衝突繼續及經濟下行均影響了油價。

儘管出現前所未有的全球問題,本集團繼續維持穩定並透過以下方式加強業務:(i)確保加油站穩定供應;(ii)通過由煉油廠直接配送至加油站以盡量減少交付時間及成本;(iii)提供卓越客服務以建立長期關係並加強客忠誠度;及(iv)加強存貨管理及儲存策略。

採煤

本集團的採礦權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屆滿。於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五日,本集團透過本公司之附屬公司LLC「Shakhta Lapichevskaya」(「持牌人」),成功向聯邦礦產資源局*(「聯邦當局」)以一致決定方式通過申請重續採礦牌照(「該牌照」),有效期至二零二九年一月一日屆滿。就授出(重續)及撤銷採礦牌照而言,聯邦當局隸屬於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該部」)。

於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聯邦當局撤銷授予持牌人該牌照(「撤銷決定」)。於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九日,持牌人向莫斯科市仲裁法院*(「俄羅斯法院」)提交覆核撤銷決定的申請(「覆核申請」)。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俄羅斯法院裁定其不接納覆核申請,理由為持牌人並無遵守必要的審前爭議解決方案程序(「該裁決」)。俄羅斯法院並無就覆核申請的案情作出實質性決定。

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六日(莫斯科時間),持牌人就該裁決向俄羅斯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上訴聆訊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莫斯科時間)舉行,而俄羅斯法院裁定維持該裁決(「上訴裁決」)。

持牌人亦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就撤銷決定向聯邦當局及該部提出申訴(「司法申訴」),以尋求(其中包括)在司法申訴解決前暫停執行撤銷決定之臨時濟助。

本集團一直就上訴裁決尋求法律意見及採取措施,並將嚴格維護及保障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就上訴裁決進一步提出上訴。

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五日、十月十日、十月十七日、十月二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八日之公佈。

業務展望 - 截至2025年09月30日六個月止

展望未來,受各國央行不斷演變之貨幣政策(包括近期美聯儲採取寬鬆措施及進一步調整之前景)所影響,預計整體經濟形勢面臨錯綜複雜的局面及障礙。地緣政治局勢持續不穩定,例如烏克蘭及中東曠日持久的局勢(涉及以色列與加沙局勢以及更廣泛的地區衝突)繼續困擾全球市場。此外,中國經濟持續承壓,雖有政府刺激措施支撐,惟貿易壁壘加劇阻礙發展,而中美關係摩擦因現任政府近期政策轉變而有所加劇,其可能會對消費者支出造成額外壓力。

該等因素可能導致國際經濟環境波動且不明朗,易受貿易壁壘與保護政策影響。如此環境可能阻礙本集團在柴油與汽油貿易之業務活動,並因相關商品需求波動而將影響煤炭價格動態。

為此,本集團擬優先發展其既有之能源商品貿易業務,包括透過強化採購渠道及合作夥伴關係,擴大韓國境內之柴油與汽油交易規模,並憑藉投資物流與加工基礎設施,提升在中國之煤炭貿易能力,以及探索石化等相關領域。於此同時,為適應持續演變之能源趨勢,本公司計劃調查可持續行業之商機,例如太陽能或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同時分配資源以解決其在俄羅斯之歷史勘探權益之持續法律事宜。

買賣

本集團於韓國的能源商品貿易業務一直面臨挑戰,乃由於(i)全球由傳統化石燃料能源轉型至可再生能源;及(ii)電動車越漸普及,因而導致柴油及汽油作為運輸燃料的需求下降。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生物能源技術合作計劃於二零二四年發表的報告,柴油(化石及生物)乃韓國主要運輸燃料,佔運輸燃料消耗量54%,汽油則在韓國位居第二,佔運輸燃料30%。其表明本集團的韓國能源商品貿易業務仍具有重大市場佔有率及增長潛力。

本集團基於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配售協議而完成配售1,368,000,000股本公司新股份,擬分配其所得款項約40,000,000港元拓展韓國業務營運,從而(i)擴大現有韓國業務規模;(ii)提升本集團對上游供應商及下游柴油╱汽油加油站的議價能力;及(iii)以更大價格優勢向海外供應商採購柴油╱汽油。

採煤

於本公佈日期,有關撤銷決定之法律訴訟(如司法申訴)仍在進行中,且撤銷決定╱上訴決定之結果日後可能會被主管部門撤銷。

儘管作出撤銷決定及上訴裁決,本集團將繼續(i)與俄羅斯當地持份者(如主管當局及鄰近居民等)聯絡;及(ii)監察俄羅斯採礦法規之整體發展。倘有關當局日後推翻撤銷決定,本公司將重新審查Lapichevskaya礦現有發展計劃之可行性、合法性及經濟效益,並於必要時作出適當調整。

資料來源: 能源及能量環球 (01142) 中期業績公告

管理層

主席兼執行董事
廖慧誠
執行董事
Im Jonghak
執行董事
孫萌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岱
獨立非執行董事
Kim Sung Rae
獨立非執行董事
王煒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