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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4:18:05

積金局擬向拖延清繳拖欠僱員強制金供款僱主徵收第二級附加費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為加強對僱主拖延清繳拖欠僱員強制金供款的阻嚇力,建議實施兩級制附加費,在現有5%附加費基礎上,增加一級附加費,如僱主在供款日起計120日內未繳清拖欠供款及第一級附加費,將要繳付欠款額10%的第二級附加費,有關款項全數撥入受影響僱員強積金賬戶內。 積金局行政總監鄭恩賜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指,有關建議針對惡意拖延的情況,如涉及無心之失,不會輕易施加第二級附加費,而若涉及屢犯個案,一般會到法庭提出民事申索。 另外,財庫局副局長陳浩濂指,若採用利息或浮動方式計算附加費,將會「簡單複雜化」,亦會提高平台行政管理成本。他指,計劃第4季向立法會提交強積金條例修訂草案並進行審議,落實時間表和安排有待決定。 另外,當局建議優化強積金基金投資規例,包括放寬基金結構限制及增加風險管理工具,以及建議賦權積金局可就違規事宜公開讉責受托人並徵收罰款。 (ST)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