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表示,錦綉花園小業主權益聯會就錦綉花園失水事宜發出的新聞稿,內容有失實之處。 水務署指出,一直就事件依法履行規管及執法職責。由於發現屋苑內部供水系統出現滲漏,署方根據《水務設施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註冊代理人跟進處理,但聯會一再把擔當規管角色的水務署錯誤定性為責任方,並不斷要求承擔屋苑內部供水系統的保養維修責任,包括詳細檢查及負責更換水管等工程,實屬本末倒置。 水務署又指出,錦綉花園地契特別條款第42條只是列明,若屋苑內部水管由政府鋪設,而水管位處的道路已移交給政府,水管則由政府負責維修保養。錦綉花園範圍內大部分水管由土地承批人鋪設,並不屬地契特別條款的適用範圍。當年在建造錦綉花園時,為了達致供水給屋苑的目的,署方只是在屋苑出入口及屋苑內鄰近出入口一帶道路下,鋪設小部分的供水喉管,有關道路至今仍屬私人土地,沒有移交給政府。現時錦綉花園內的供水喉管,根據《水務設施條例》及地契,應由用戶或註冊代理人負責保管與保養。儘管水務署再三說明上述情況,聯會仍對地契作錯誤詮釋,署方希望聯會停止發放不實資訊。 水務署表示,早前已委託獨立專家小組,利用前沿科技和專業知識,就失水問題提供第三方專業意見,以協助錦綉花園責任方為喉管復修工程作出有效部署。專家小組已展開工作,爭取在4月有初步結果。署方在接獲小組意見後會詳細考慮,以便部署跟進工作,包括為業主及管理公司提供適切的技術支援。 (BC) #水務署 #錦綉花園
<匯港通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