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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19:06

內地因小米汽車商品聲譽受損判被告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內媒周五報道,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近日對一起損害小米(01810)汽車商品聲譽案件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罰金10萬元人民幣。 報道稱,被告人高某在2024年8月發布一段汽車碰撞評測影片,當中的小米SU7對撞後,工作人員拉不開車門,自動緊急呼叫未見工作痕跡,中控電子屏不亮,影片播放量迅速突破300萬次。 報道指出,該影片涉嫌故意營造小米汽車碰撞後沒有電的情況,以實現故意抹黑汽車品牌的目的,小米公司隨後通過民事訴訟和向警方報案等方式發起維權行動。 根據判決書,經審理查明,高某及團隊在製作測試影片的過程中,隱瞞小米SU7小電瓶的電源線在碰撞之前被人為拆裝的事實,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宣稱小米SU7的eCall (汽車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功能遭碰撞後沒有正常運作,令小米汽車聲譽「受到嚴重影響」。 報導指,此次刑罰的關鍵在於「捏造事實」、「主觀故意」和「損失巨大」。 (JC)

<匯港通訊>